0735-2293733
消费税/Consumptiontax
您的位置: 首页 >> 政策法规 >> 税收法规 >> 消费税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痱子粉、爽身粉不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

点击数:16362014-07-24 16:08:17 来源: 国家税务总局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痱子粉、爽身粉不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 




国税发〔1994〕142号  

全文有效   成文日期:1994-06-09


   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提出,在实行新税制之前,痱子粉、爽身粉是单独设置子目征收增值税的,不属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。实行新税制后,对痱子粉、爽身粉是否征收消费税,《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》中不够明确。经研究,鉴于过去这两种产品不属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,因此,实行新税制后对痱子粉、爽身粉不征收消费税。

   特此通知,请依照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