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外汇结算货物如何计算缴纳消费税点击数:20712014-04-10 03:09:22 来源: 杰瑞税务师事务所
【问题】
企业销售货物,用外汇结算的,如何折算为人民币计算交纳消费税? 【解答】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)的规定:“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,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,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。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,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”。 【责任编辑:杰瑞税务师事务所】(Top) 返回页面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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