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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

点击数:10032014-11-05 10:19:14 来源: 国家税务总局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  

财税〔2001〕54号  
全文有效   成文日期:2001-04-03 
     
   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,经国务院批准,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。
    请遵照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