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点击数:10032014-11-05 10:19:14 来源: 国家税务总局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
财税〔2001〕54号
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:2001-04-03
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,经国务院批准,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。 请遵照执行。 【责任编辑:郴州正旺杰瑞税务师事务所】(Top) 返回页面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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