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间房地产权属变更免征契税点击数:11332014-04-12 23:28:36 来源: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:2014年01月17日
日前,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夫妻之间房屋、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》,自2013年12月31日起,夫妻之间的房屋、土地权属“加名”、“减名”、“换名”或变更共有份额的,均享受免征契税优惠。 【责任编辑:正旺杰瑞税务师事务所】(Top) 返回页面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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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间房地产权属变更免征契税点击数:11332014-04-12 23:28:36 来源: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:2014年01月17日
日前,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夫妻之间房屋、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》,自2013年12月31日起,夫妻之间的房屋、土地权属“加名”、“减名”、“换名”或变更共有份额的,均享受免征契税优惠。 【责任编辑:正旺杰瑞税务师事务所】(Top) 返回页面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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