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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进资源节约 遏制大气污染 推动绿色发展 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

点击数:11962014-12-29 09:33:22 来源: 国家税务总局

促进资源节约 遏制大气污染

 推动绿色发展 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

   日前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,自2014年12月13日起,将汽油、石脑油、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.28元/升。将柴油、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.16元/升。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。 

  今年内连续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,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力度,遏制大气污染、促进资源节约和推动绿色发展。这次政策调整提税与降价同步实施,兼顾了居民和下游企业等承受能力。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,将继续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、促进节约能源、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。




  链接: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106号)